【关键词】
网络食品 安全监管
【基本案情】
经抽查临泽县辖区内入住美团和“饿了么”等多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档案和商家从业资质,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只公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量化分级信息未公示。如老北京烤鸭熟食店、新派大酒店(清水湾店)、蜜雪冰城等多家网络餐饮经营者存在“三证不全”的问题,只在电商平台主页面公示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没有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
【要旨】
督促临泽县某某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好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明确,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落到实处。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6月19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向临泽县某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临泽县某某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督促完善网上经营的相关手续,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药食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临泽县某某局于2020年8月17日将整改情况回复本院。自收到检察建议后,临泽县某某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积极组织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制订并下发了《临泽县某某局关于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确定检查内容,要求相关股室及各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责任,严格监管
1.加大培训,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入驻我县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饿了么”、“美团”相关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业务培训班,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履行的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解读,增强了其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2.强化措施,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及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登记情况;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名称、地址、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等;是否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确保配送过程不受污染;是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是否虚假宣传等内容。二是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
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加工食品;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是否一致;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坚决禁止无实体店铺、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单位入网。截止目前,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2 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24 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3 份。老北京烤鸭熟食店、新派大酒店(清水湾店)、蜜雪冰城等三家餐饮全部按要求公示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同时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其它存在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行为立即完成了整改,保证线上线下同质同标,入网食品经营户持证率、公示率达到 100% ,切实保障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下一步的措施
下一步,临泽县某某局将持续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取餐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十明厨亮灶”,公开餐食加工制作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指导意义】
推进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在网络食品销售大力发展的社会,其安全性更是重中之重。网络食品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方式,针对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准确、全面的公布其餐饮单位的基本信息是法律规定的必要举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措施是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人员管理、场所环境、食品卫生等情况的全面反映,是群众判断食品安全的标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未对公众公示,既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信息公布的有效监管,不仅促进了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