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张掖市临泽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判国、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于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5个职能部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61.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1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1名,新招录公务员转正定级后工资薪金及津补贴待遇增加,同时,项目支出收入及县级财政拨付地方承担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80.5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01.06万元,增长12.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薪金及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度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00万元,占90.85%;其他收入80.55万元,占9.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17.7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151.40万元,增长19.7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项目资金、县级财政拨付本年度司法救助资金和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48.44万元,占70.66%;项目支出269.30万元,占29.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37.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5.95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公务员转正定级后工资津贴待遇增加,年初结转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01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及年初结转资金均较上年度增加,且本年度公务员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卫生健康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随之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14.17万元,占85.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9万元,占5.43%;卫生健康支出31.73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45.61万元,占5.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8.37万元,支出决算为837.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5.54万元,支出决算为71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3%,主要原因主要有: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年中追加第二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2023年追加资产配置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9万元,支出决算为4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14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录公务员1名,3名公务员转正定级,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缴纳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6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6.19%,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缩差旅、培训等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21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无差异,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万元,增长52.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影响,三公经费开支较小,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略有上升。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外出办案数增加,公务用车燃油费用及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7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3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外出办案数增加,公务用车燃油费用及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251.7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因疫情影响,全年接待支出小,本年度大规模接待人次较上年度增加,费用随之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外事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主要是上级部门督导调研基层公益诉讼、刑事犯罪、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7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16批次,178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水费、取暖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进一步压缩差旅、培训等公用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我院不涉及会议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29.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赴外参训人次较上年度增加,费用开支涨幅较大。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67.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我院不涉及。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良”,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中”,0个项目自评结果为“差”。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0.00万元,执行数为2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43万元,上年度结转37万元,年终追加30万元,全年收入与支出均为210万元,预算执行为100%;二是项目产出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按计划完成了文化活动实践中心、消防系统改造、移动检务终端等项目,设备采购数、检查信息化改造率、项目投入使用满意度、项目建设周期、成本控制率均与年初设定目标值一致,因年中追加资产配置预算,致使项目建成数年初设定值与实际完成值存在差异,减分1.58分;三是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对提升办案效率发挥的效益较为显著,对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发挥的效益较为显著,提升了办案效率,保障了正常办公和司法办案需要,但综合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因此该项扣除1.75分;四是满意度情况:本次问卷共收集到41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96%的使用者认为文化活动实践中心大幅度提升单位信息化建设力度和单位形象,且建设成果使用情况良好,使用频率较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采购申请流程不明确,如未明确采购申请、采购审核、采购执行等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及操作步骤;二是采购方式选择不明确,如三方询价、邀请招标、公开招投标等采购模式如何选择无执行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采购申请的相关流程以及各环节责任主体;二是明确三方询价、邀请招标、公开招投标的标准,通过采购金额大小区分是否必须签订合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经费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采购流程规范,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办案效率,保障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改善了工作环境。但部门内控管理制度中的采购管理制度和验收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2023年度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
转移支付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省级主管部门 |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
|
|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80 |
210 |
21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资金 |
180 |
210 |
210 |
— |
|
— |
|
省级资金 |
|
|
|
— |
|
— |
|
市县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健全经费保障体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检察改革需要,加强公益诉讼实验室、检察听证室、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等司法办案装备建设;三是进一步保障司法办案差旅费、侦缉调查费、技术检验鉴定费用和检察业务宣传费、舆情监测费等办案业务经费。坚持需求指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保障有力、干警满意”为目标,全面提升检务保障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
项目建成数6个:室外环境改造项目、踏步台阶更换改造项目、文化活动实践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K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务终端项目、档案室配电工程。设备采购数11个:密码机、变频多联式外联机、风管室内机、全热交换机、机器人、拼接屏、滑轨屏、会议平板、卧室触控机、人脸识别机、伸缩门、全自动扫描仪、档案装订机、专业式台式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满意度100%。检察信息化建设率86%。提升了检察形象,树立了检察权威。依法行使检了察权,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干警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了96%。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设备采购数 |
>=11个 |
13个 |
8.33 |
8.33 |
|
|
|
|
项目建成数 |
>=3个 |
6个 |
8.35 |
6.77 |
|
|
|
质量指标 |
检察信息化建设率 |
>=85 |
86% |
8.33 |
8.33 |
|
|
|
|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满意度 |
>=100 |
100 |
8.33 |
8.33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周期 |
<=12月 |
12月 |
8.33 |
8.33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100 |
90 |
8.33 |
8.33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5 |
5 |
|
|
|
|
财务监管水平 |
明显提升 |
95%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
良好 |
85% |
5 |
4.25 |
|
|
|
|
提升检察形象,树立检察权威 |
良好 |
90%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保护 |
良好 |
80% |
5 |
4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依法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良好 |
95%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95 |
96 |
5 |
5 |
|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5 |
96 |
5 |
5 |
|
总分 |
100 |
96.67 |
优秀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管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二、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数6个:室外环境改造项目、踏步台阶更换改造项目、文化活动实践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K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务终端项目、档案室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一年,项目建设完成后利用率高,提升了检察形象。资金利用率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主要是设备采购验收制度不明确,未对小额采购和大额采购验收流程及要求做出区分。。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验收制度,区分小额采购和大额采购、特种设备和进口设备验收流程及要求。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采购流程规范,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提高了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改善了工作环境。
2023年临泽县人民检察院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
|
|
|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 |
35 |
35 |
10 |
1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35 |
35 |
35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健全经费保障体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二是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检察改革需要,加强公益诉讼实验室、检察听证室、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区等司法办案装备建设;三是进一步保障司法办案差旅费、侦缉调查费、技术检验鉴定费用和检察业务宣传费、舆情监测费等办案业务经费。坚持需求指引,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保障有力、干警满意”为目标,全面提升检务保障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 |
项目建成数6个:室外环境改造项目、踏步台阶更换改造项目、文化活动实践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K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务终端项目、档案室配电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一年,项目建设完成后利用率高,提升了检察形象。资金利用率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权,助推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满意度高。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建成数 |
>=3个 |
6个 |
8.35 |
6.77 |
室外环境改造项目、踏步台阶更换改造项目、文化活动实践中心提升改造项目、4K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务终端项目、档案室配电工程。 |
|
|
质量指标 |
提升检察形象 |
>=90 |
95 |
8.33 |
8.33 |
|
|
|
|
项目建设完成后利用率 |
>=100 |
100 |
8.33 |
8.33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周期 |
<=12月 |
12月 |
8.33 |
8.33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100 |
90 |
8.33 |
8.33 |
|
|
|
|
成本追加率 |
>10 |
20 |
8.33 |
6.76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6 |
6 |
|
|
|
|
资金利用率 |
>=100元 |
100元 |
6 |
6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良好 |
100% |
6 |
6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
较好 |
85% |
6 |
5.1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权,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
良好 |
90%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分 |
96分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5.95 |
优秀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