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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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司法救助案

时间:2022-02-14 16:40:1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971219时许,席某某和妻子何某某为邻居陈某某帮忙抬装有水箱的拖拉机车斗复位,在陈某某开车过程中,车斗落下来致使何某某受伤,后何某某因治疗无效死亡。经调查核实,席某某系新华镇明泉村建档立案贫困户、低保户,靠养羊维持生活。陈某某系新华镇明泉村建档立案贫困户、低保户,案发后由于支付赔偿款76000元及照顾何某某,妻子体弱多病,家庭收入低,无力支付下剩赔偿款。县检察院依法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有关部门过和上级检察机关批准,依法向席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8万元,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传递司法温暖和力量。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县检察院及时更新办案理念,将传统的“坐等申请救助”转变为“依职权主动救助”,主动挖掘线索、主动调查核实、主动上门服务、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做到尽早救助,切实把“检察机关主动救助”这项工作抓实、抓细,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具有“暖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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