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依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对于判国、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于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5个职能部门。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有直属事业单位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677.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9.81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警调整工资标准及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人员经费较2021年度上升。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677.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9.81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警调资及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人员经费增长。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89.3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7.5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9.61万元。
6.转移性支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51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514.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27万元,增长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警调资及公积金缴费基数上涨,人员经费较2021年同期上升。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63.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维修改造项目较多,本年度重点进行资产配置采购更新、支付2021年度项目尾款质保金。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1个,共计20.00万元,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3.其他项目1个,共计143.00万元,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我院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5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3.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2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有关规定,并随着公务用车改革实施,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及使用,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培训费1.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培训规模及人次大幅下降。
5.会议费0.0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00万元,相较2021年预算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40.94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19万元,下降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退休1人,实有在编干警人数较去年下降,故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较去年略有所下降。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0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55万元,本年度重点进行楼宇监控系统、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设备、值班室安检设备、kvm转换器、驻所检察室硬盘录像机及硬盘、指纹密码柜等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更新及网络舆情监测服务、工作网等级保护测评等网络服务项目采购,均已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86.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70.08平方米,价值704.55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4辆,价值90.2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49.13万元。2022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3.00万元,主要为楼宇监控系统、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设备、值班室安检设备、kvm转换器、驻所检察室硬盘录像机及硬盘、指纹密码柜等办公办案设备,已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我院重点项目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预算143.00万元。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项目周期一年。该项目以为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为目标,实施主体为临泽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旨在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除购置更新楼宇监控系统、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设备、值班室安检设备、kvm转换器、驻所检察室硬盘录像机及硬盘、指纹密码柜等办公办案设备外,用于办案所需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业务经费。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2022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度我院纳入绩效管理的共有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2个项目,根据2021年度预算情况,财政批复的193.00万元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依据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及时进行智慧党建活动室建设、通风改造项目、门禁控制系统、检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检务办公系统终端服务项目、智慧党建活动室应用软件等软硬件设备购置支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甘肃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执行采购预算,未有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事项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流程规范严谨,做到了依法理财、勤俭办事、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综合平衡、讲求绩效的财务管理原则,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及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全年支出执行率为100%,其中:基本支出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执行率为100%。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我院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6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6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按照《十四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文件精神,以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技装备保障、强化基础设施保障、强化后勤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检务保障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助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本年度重点进行楼宇监控系统、认罪认罚便携式办案设备、值班室安检设备、kvm转换器、驻所检察室硬盘录像机及硬盘、指纹密码柜等办公办案设备购置更新,已列入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0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表
3.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