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旦索玛,女,中共党员,1995年7月出生,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高自身法学素养,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态度,积极向身边检察官、榜样学习。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卓越的专业素养,在辅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中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成果突出。
在具体工作中,她细致入微地审查卷宗材料,耐心周密地协助开展案件询问,细微精细地拟写法律文书,每一句都重复揣摩,每一步都一丝不苟,真正发挥了员额检察官左膀右臂作用。三年来,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6案110人,提起公诉77人,不起诉33人。其中协助办理的王某合同诈骗案被评为优质案件,并在全省经济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上作为典型案例被采纳推广。

在履行好检察辅助职责的同时,她主动承担宣传、妇联等各类专项行动以及综合材料的撰写工作,积极协助分管领导,精心起草各类文件材料40余份,制定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责任清单20余件,较好地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她用手中的笔,记录了检察工作的点点滴滴,传递了年轻干警蓬勃奋发的朝气和热情。先后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临泽县平安建设暨主动创稳宣传舆论工作先进个人。协助负责的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专项工作在全省通报表扬。《从“个案办理”到“社会共治”》一文在全县政法领导干部读书班上作为典型经验交流。她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和不懈的努力,在工作中展现出卓越的风采。未来,她必将继续以青春之笔,饱蘸着热情与执着,在人生的画卷上奋力书写着理想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