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观念,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实现消防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无缝衔接。4月10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与临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举行了“检消协作”签约暨“检消协作办公室”揭牌仪式。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东升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与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于志军为“检消协作办公室”揭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品艺与大队长于志军代表双方会签《协作机制》。会议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石满年主持,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及全体干警,县消防救援大队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指战员参加活动。



揭牌仪式后,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参观了消防救援大队全媒体中心、内务设置、消防器材设备以及消防演练。详细了解消防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及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执法、火灾防控、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近距离接触消防员日常生活。


“检消”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形成治理合力,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将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深度合作,在协同高效、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争取更大实效。“检消”携手共绘双赢多赢共赢“蓝”图,用实际行动为服务保障临泽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赵婧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