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案卡信息填录工作,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临泽县人民检察院推行案卡信息填录通报制度,压实案卡信息填录主体责任,以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开展整改等方式,降低案卡信息填录出错率,提高业务数据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填录责任。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案卡信息填录的规定和标准,深刻认识案卡填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纠正“只抓办案质量,不抓数据质量”的片面做法,对案卡信息错填、漏填等不规范填录问题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承办检察官案卡信息填录第一责任人责任,促使其正确认识检察业务数据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案卡信息填录责任意识,确保检察工作与业务数据同步,提升案件信息填录规范化水平。
二是强化沟通联系及时提示预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业务部门严格履行业务数据管理职责,3名检察业务数据联络员及时传达案件管理部门有关会议内容, 切实发挥协调联络作用。案件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业务数据监管责任,做到日常审核与定期核查相结合,对发现的错填、漏填等不规范填录问题,分情况采取口头提示和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方式,加强预警提醒。并及时下发数据质量监管情况通报,提醒承办检察官对照检查,着力破解数据质量问题。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客观真实。承办检察官在收到案件管理部门发出的口头提示、流程监控通知书后,及时按要求修改相关案卡信息,认真查找办理其他案件有无类似情况,避免错填、漏填案卡等不规范情况发生,切实杜绝屡纠屡犯、禁而不绝现象。目前,已整改案卡信息填录不规范问题90余件,整改率为100%。同时将案卡信息填录质量纳入员额检察官年终绩效考核,倒逼案卡信息填录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准确、规范、同步、完整填录案卡信息, 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供稿:临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