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三抓三促”“主动创稳”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立足行政检察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形成行政检察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监督合力,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强化行政检察履职监督。
突出建章立制,打破线索壁垒。一方面,始终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在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中高度重视“四大检察”统筹协调、融合发力,通过多部门线索互移、证据共享、联合办案,有力推动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打开新局面。另一方面,行政检察部门主动牵头协调,积极与公安机关、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对接联系,通过建立长效协作配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常态化,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我院联合民政局出台《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法》,为化解冒名及虚假婚姻登记纠纷提供了规范指引,有效维护婚姻登记秩序。
强化协同配合,打破职能壁垒。注重组建跨部门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团队构建中注重“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交叉涵盖,“检察官+特约检察官助理”身份融合,破解案件专业化办理难题。建立健全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主动牵头联合开展共同研判,通过分析研讨行政检察部门收到的异议线索,解决交叉业务难题,有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依托专项工作,提升监督质效。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立足本职,努力探索、构建“四大检察”合力推动专项活动的工作格局,推进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同时,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按照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部署要求,确立了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反向衔接,刑事检察部门强化线索移送,案管部门完善流程保障的反向衔接内部运行机制,提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质效,让“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供稿:临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