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方位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实现监督数量、质量双提升。
一、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在监督深度上做文章。围绕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开展监督,是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的重要核心。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检察办案活动98件次,监督范围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面铺开,监督领域全面拓宽,确保检察办案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一是耐心倾听,促进做深做实民事诉讼监督。通过参与公开听证,监督公益诉讼案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鼓励检察机关加大民事监督力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借助“外脑”,抓好行政检察监督。针对大量电动摩托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在人行道上穿行、鸣笛和随意掉头等问题,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研究制定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建言献策,促进高起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通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解决县域内食品安全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人文保护问题等,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二、坚持创新监督方式,在监督精度上做文章。为确保监督活动取得良好监督效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格局下,找准检察工作的“亮点、重点”,找准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把精准监督作为该项工作的出发点。一是依托监督,助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与撤销被告人监护权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活动,建议检察机关在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还应考虑被害人后续监护权的问题,充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体现司法温情。二是依托监督,助力强化监督的准确性和实效性。针对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工作,注重与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安排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加,并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确保监督更有“精度”。三是依托监督,助力文明城市创建。针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人民监督员建议检察机关紧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县域内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电动车需求,促进电动车规范充电,以检察建议督促、推动问题整治,推动检察履职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合。
三、坚持丰富监督内容,在监督质效上做文章。高质量发展是党和人民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既是监督也是爱护,促进检察官办案“求极致”,牢牢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一是背对背监督,促进检察官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在评查过程中,通过“看”“问”“听”等形式,从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认真仔细的阅卷和评议,并对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改进文书制作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坚持监督全面化、多元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全程参与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工作,虚心听取参与人员发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接受人民的监督与检验,为临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监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