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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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苍苍,野茫茫,此地不该现牛羊”

时间:2023-01-31 15:28: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千根稻草,比不上一棵青草,我只是在围栏里放了几只羊嘛,能有多严重?”放牧人被发现时这样说。

2021年9月,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有人非法在湿地区域内放牧,致使县域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被破坏,不利于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发现问题时,湿地围栏已经损坏,并且还有其它牲畜在湿地内吃草撒欢,无人看管。

张掖市临泽县有各类湿地17.83万亩,占全市湿地总面积的4.73%,占全县总面积的4.3%,主要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四种类型,被列入甘肃省张掖市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有8.38万亩,占13.5%,其中列入甘肃省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湿地面积有8.38万亩,是全球八大候鸟迁徙通道之一的东亚通道。为了更好的保护县域湿地生态环境,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管职责,至目前,已办理涉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

时值初秋,暑气仍盛,草木葳蕤,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很可能会因为居民过度放牧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2021年9月18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在鸭暖镇古寨村村委会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固定证据后,立即联系相关行政机关,经现场调查确认,放牧位置在县域湿地临泽县鸭暖段(鸭暖镇古寨村区域内),属于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范围内。

随后,检察机关向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组织整改,积极监督纠正县域湿地临泽县鸭暖段放牧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所辖湿地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进行管护,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考虑到围栏不加固会引发其他居民到此放牧,加剧湿地退化,情况紧急,办案检察官建议行政机关15日内修护围栏。

“老王啊,湿地如同森林、耕地、海洋一样,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宝库,湿地的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和各方面的价值都是不可代替的,保护湿地可不能有半点含糊......”办案检察官和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多次对王某释法说理,劝导其停止在湿地区域内的放牧行为,并参与到涉案湿地的恢复治理中。

“我现在已经六十多岁,并患有高血压,腰椎疾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耕地也全部流转,放牧为我们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我真的不知道湿地放牧的危害这么大”。老王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临泽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立即着手整改,与当事人耐心交谈并积极劝导,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及时处理,加强宣传引导,悬挂湿地保护宣传横幅8条,发放湿地保护宣传册1000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认真落实检察机关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结合王某面临的实际困难,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没有主观故意,且自行消除了违法状态,同意行政机关对王某做批评教育处理。

“2022年底,我们又与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沟通,对全县湿地环境开展联合整治,”临泽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向阳说:“我们重点检查是否有开垦湿地,是否有私搭乱建,是否有排放废水等破坏湿地行为,确保湿地资源不受损失。”为切实推进生态问题一揽子解决,凝聚环境修复合力,临泽县检察院多次联合自然资源、环保、湿地保护管理等部门就全县生态保护领域开展调查及磋商,联合多部门开展对大气、土壤、湿地的综合治理。

“破坏的围栏已经被重新修复,县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

区管理局也会常态化巡查湿地情况,再也没有居民在湿地内放牧了,现在村民们都知道在湿地保护区放牧所造成的危害,通过宣传,也提高了村民的湿地保护意识。”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鸭暖镇古寨村村委会副书记王佳告诉检察官。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均整改到位,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快速高效治理,有效改善了县域湿地的生态环境。下一步,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强化湿地保护中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筑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