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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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课堂】

时间:2022-08-08 11:05: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李是一名高二在读学生,在过马路的时候看到了一奶奶摔倒本想立刻上前扶起,转念间他的心里有了顾虑因为新闻上关于老人倒地扶不扶”有不少报道有些年轻人因为搀起老人,而被误认为是肇事者,最终陷入损害赔偿诉讼等问题之中。

老人倒地到底该不该检察官告诉你:一个字“扶”,因为民法典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

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检察官释法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也对“好人好事”予以倾斜保护《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明确“见义勇为免责”,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为乐于助人者护航,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友善助人、见义勇为时不再畏手畏脚

《民法典》旗帜鲜明鼓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从立法上为善人善举披上了“保护衣”因此,好人好事法律保护,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