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李是一名高二在读学生,在过马路的时候看到了一位老奶奶摔倒了,本想立刻上前扶起,转念间他的心里有了顾虑。因为新闻上关于“老人倒地扶不扶”有不少报道,有些年轻人因为搀起老人,而被误认为是肇事者,最终陷入损害赔偿诉讼等问题之中。
老人倒地到底该不该扶?检察官告诉你:一个字“扶”,因为《民法典》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
【民法典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检察官释法】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法律也对“好人好事”予以倾斜保护。《民法典》设立“好人条款”,明确“见义勇为者免责”,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为乐于助人者护航,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友善助人、见义勇为时不再畏手畏脚。
《民法典》旗帜鲜明鼓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从立法上为“善人善举”披上了“保护衣”,因此,“好人好事”受法律保护,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