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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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护航生态绿 

时间:2022-05-07 14:51: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5月7日,临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进会,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品艺及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上,双方单位负责人通报了近期“林(草)长+检察长”机制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案件线索信息,并就四项机制今后如何开展落实进行协商部署。随后参会人员前往县沙河林场,实地查看我县公益林管护和林长制巡防体系建设情况。

    临泽县院自“林(草)长+检察长”制实施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张掖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建立“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管理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合力作用,协同推动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建立,临泽县院、临泽县林长制办公室共同签署《“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健全完善各级林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协同配合,逐步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二是不断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作有效、各司其职”的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打击整治破坏林草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活动,提升林草生态治理法治水平。三是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林(草)长+检察长”制工作成效,为增强全社会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下一步,临泽县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同推进各级林长及相关责任单位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促进“林(草)长+检察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为巩固提升“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园林县域创新成果贡献检察力量。(撰稿:刘红燕)